2024年12月15日,深夜的长江一片乌黑,只要少数飞行的船舶和航标船闪着点点灯火。此刻,在长江鄂东段,一艘小型快艇悄然从岸边驶出,封闭了一切灯火,向江中心疾驰而去。几个小时后,快艇满载着一船渔获物回来,岸边人员见状急速上前将渔获物卸下,转运到一旁早已等候的卡车上脱离。转运卡车开往江西九江预备出售渔获物时,被蹲守的民警截停,鱼贩子随之被捕。
近来,记者从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得悉,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对该局破获的一同不合法捕捉水产品案作出一审宣判。
2024年10月,黄石分局民警在长江沿线辖区水域打开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艘怪异的小型快艇经常出现在长江鄂东段,有时会在附近蕲春、武穴段水域游荡,有时又会来到阳新段水域游荡。几个小时后,这艘快艇从江中快速驶离,驶向武穴江边荫蔽起来。
“这艘快艇每次出来的时分不开灯,并且在江中游荡时,艇上的人员也在繁忙着。”黄石分局办案民警说,经过前期侦办,他们发现这是一个不合法捕捉长江水产品的团伙,这伙人有专业配备,对长江鄂东段鱼情了解,运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大功率电捕鱼设备在江中大举捕捉水产品。
发现这一状况后,黄石分局当即抽调刑侦支队、武穴派出所等部分精干警力组成案子专班,奔赴现场打开详尽查询。
跟着查询的深化,一个以王某、吕某、朱某、陈某、高某等为首的12人“捕、运、销”全链条不合法捕捉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成员分工清晰,除了有驾驭快艇人员、运用电捕捉设备捕捉人员、转运人员、运送人员、出售人员外,还有江边放哨人员和勘探鱼群的技术人员。
“这伙人运用对渔业资源损坏极大的电捕捉方法进行电鱼,他们直接搬了一台柴油发电机放在快艇上,为电鱼设备供给继续不断的大功率电流,对江中鱼群损坏极大。”办案民警介绍,为了能多捕鱼、捕大鱼,该团伙还高薪延聘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寻觅鱼群集合区域,再运用电鱼设备做不合法捕捉。
民警在查询中还发现,这伙人对电晕的小鱼及低价值鱼类直接挑选无视,只抓取鳜鱼、鮰鱼、大青鱼等高价值鱼类,对长江渔业资源的损坏极大。该团伙大多散布在在武穴、蕲春、阳新等地作案,横跨长江水域60余公里。捕捉起来的江鱼被转运上岸,经过早已在岸边等候的卡车,运往湖北黄梅、江西九江等地出售,团伙一晚上获利2万元至3万元。
该犯罪团伙具有必定的反侦办认识,对用于装鱼转运的车辆不装置号牌,并随机挑选地址进行现金交易。一起,他们还雇佣了跟踪预警人员,采纳定点放哨和活动哨点相结合的方法,紧盯法律部分的意向。
2024年12月15日清晨,该团伙再次集合在一同,在江中进行不合法捕捉。黄石分局专班民警依据把握的状况,安排警力分红6个抓捕组,赶到武穴、黄梅等地的路途收费站、嫌疑犯家中、渔获物转运点等地,打开会集抓捕举动。警方捕获王某、吕某、朱某等嫌疑犯9名,以及参加运送、收售江鱼的人员,抄获现金、账单及250余公斤高价值渔获物。
经讯问,王某等人供认其不合法捕捉、运送、出售江鱼的违法犯罪行为。据告知,王某等人见长江禁捕后,江鱼在市面上的行情好,便动起了歪心思。他们购来快艇、柴油发电机、大功率电鱼设备等,趁着夜色在江中电鱼。为避免被法律机关查办,他们每次电鱼后会将快艇、柴油发电机、大功率电鱼设备分隔藏匿在武穴江边多个无人或抛弃的码头、趸船等地。经查,王某等人从2024年10月至12月,施行电捕鱼行为10屡次。
本年6月,迫于警方追捕压力,此前逃跑的技术人员高某等人来到黄石分局投案。同月,武穴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王某、吕某、朱某等人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