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则视频引发广阔网友热议。云南野生动物园内,一游客不只追逐孔雀,还强行拔掉了孔雀身上的两根茸毛,孔雀受惊之后拼命挣扎,被捉住后不停地扑棱着翅膀,但一向无法逃脱。据动物园工作人员称,现在没有找到当事游客,已着手加强对园区的办理。该男人的不文明行为也引发网民公愤。
孔雀开屏,犹如屏风,五颜六色非常美丽,可是这份美丽,有时候却演化成了一种担负和要挟。近年来,动物园内孔雀遭游客“棘手”拔毛的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一游客为哄孩子快乐,到孔雀身上拔毛有之;几个大人教孩子用花生把孔雀诱引到栏边,然后乘其回身吃食,残暴地活拔孔雀毛的有之;游客在动物园组团抓孔雀拔茸毛的也有之……凡此种种,在野生动物园里拔孔雀尾巴上的茸毛,明显就不是爱。由于爱的最好表达方式,未必是占为己有,而是让其归属于大众,归属于大自然。
试想,当孔雀没了茸毛,光溜溜的尾股,哪还能开屏,哪还有美感可言?从孔雀身上拔茸毛,会损伤到孔雀,由于孔雀有血有肉,它也会有伤痛。其实,孔雀的茸毛就像一个美丽的姑娘在疏理自己的头发相同,假若有人用力拽掉你的几根头发能不痛吗?所以,从孔雀身上强行拔茸毛,不仅仅一种残暴的行为,也是一种不品德的行为,更是一种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由此可见,孔雀屡遭“棘手”拔毛,拔掉的现已不只仅是品德缺失的问题,要想从根本上处理游客优待动物的行为,最要害的是法令不能缺位。尤其是对那些歹意损伤动物的“棘手们”,仅靠品德束缚,或将其归入“黑名单准则”,是远远缺乏的,有必要依托法令严惩。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现在我国只要《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载办理暂行办法》等法令和法规,不过这仅仅针对动物的“保护法”,对动物园里游客损伤欣赏动物等行为并不适用。鉴于此,有必要建立优待动物罪,防止“棘手”拔毛事情一再演出。
针对优待动物这方面的法令尚不健全的实践,办理“棘手”拔毛事情,还需要旅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分通力合作,构成有用的联动联防惩戒机制,让不品德游客真实尝到苦头。别的,依照《游客不文明行为记载办理暂行办法》,还要施以信誉惩戒,使其一处失期,处处受限,为不品德行为支付沉重价值,倒逼其自觉讲文明、守规矩,从而标准自己的行为。只要这样,相似孔雀被“棘手”拔毛事情才会隐姓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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